医疗保险

一、保险说明

来扬州市职业大学就读,根据相关规定,每个学生必须自行购买“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你需要在开学注册或报到时,根据保险公司的提示、教程,自行缴纳,保险费用每年800元。如不按规定购买保险,则无法完成学籍注册。

根据保险理赔条例,你的门诊医疗费用累计到一定金额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销。了解更多来华留学保险项目组的信息,可以查阅《外籍来华人士综合医疗保险注意事项》。

点击了解:

扬州地区-600.pdf

二、保险理赔

(一)去医院看病的时候,带上学生卡、护照复印件和保险卡。告诉医院你已购买保险,他们也许知道如何帮你。

(二)保管好你的治疗记录(病历卡)、详细的开支单和发票、检验报告和实验室治疗测试报告,它们在理赔时有用。

理赔流程:保险理赔流程INSURANCE CLAIMS PROCESS.pdf

(三)如有任何疑问,请直接致电95511(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提供就医指导及理赔注意事项说明等服务。



来华留学生购买医疗保险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来华留学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保障来华留学生的合法权益,完善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优化留学环境,教育部国际司于2007年制定并下发了《高等学校要求外国留学生购买保险暂行规定》(教外司来〔20071078号)。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规定学历生、语言生和交流生(学习时间6个月及以上),必须购买学校指定的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学习时间6个月以内的外国留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三条购买学校指定的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的留学生,应在缴纳学费的同时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未购买符合规定标准的保险产品的留学生,学校不予注册。

第四条自费生的保险费用由留学生本人承担。该保险包括平安意外伤害团体医疗险、住院团体医疗保险等基本内容。该保险由中国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第五条在本国已办理保险的,报到注册时仍需购买来华人员综合保险;若已在我国大陆购买符合规定的保险,则须出示保单原件,提交复印件并在《保险承诺书》上签字。

第六条鉴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已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的受理保险公司,为了保证我校的留学生享受的保险保障标准一致,我校选择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为我校指定外国留学生综合保险险种。

第七条凡涉及到“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的具体事宜,根据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具体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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