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许可
一、初次申请材料
(一)本人护照;
(二)扬州市职业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JW202签证申请表(黄联,原件及复印件);
(四)《健康证明》(扬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
(五)《外国籍学生办证申请函》(留学生办公室出具);
(六)《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派出所出具);
(七) 护照照片1张;
(八)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函件和注明学习期限的公函;
(九)学校出具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十)学校出具的关于同意接收外国留学生的批复。
二、办理居留证件延长材料
(一)本人护照;
(二)外国籍学生办证申请函》(留学生办公室出具);
(三)《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派出所出具);
(四)护照照片1张。
三、办理居留证件费用及办结时限
(一)费用:有效期1年(不含1年)以内收费400元人民币;
(二)办结时限:10-15个工作日;
(三)实际以出入境管理局信息为准;
(四)申请居留证件或签证的费用及准备相关文件产生的费用,由留学生自行承担,包括公费生和自费生。
四、居留证件变更
(一)居留证件持有人的校外住址变更,应向留学生办公室申请填写《扬州市职业大学外国留学生校外住宿登记表》,并在发生变更24小时内到住宿地派出所登记;
(二)居留证件持有人的姓名、居留事由(包括退学、提前离校等情况)、护照号码、偕行人、就读院校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尽快到留学生办公室开具《外国籍学生办证申请函》,并在发生变更10日内向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变更。
五、注意事项
(一)《外国籍学生办证申请函》仅作为学校出具的证明函件,不等同于居留证件或签证。学生须持此函件及其他材料至扬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办理居留证件。
(二)持X1签证入境的留学生必须在入境之日起30天内办理居留证件申请手续。
(三)受理居留证件和签证申请的部门: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司徒庙路188号,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国定假日除外)9:00—12:00、13:30—16:30,咨询电话:0514-87880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