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职业大学留学生行为守则
1. 遵守中国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2. 尊重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
3. 尊重各国人民的风俗习惯,维护和增进各国人民的友谊与团结,尊重主权国家尊严。
4. 举止得体,讲究卫生,爱护公物,维护公共秩序。
5. 端正态度,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任务。
6. 不得在中国进行传教和其它宗教宣传活动,不得张贴、散发任何形式的宗教宣传品。
7. 经学校同意可以参加勤工俭学活动,但不得就业、经商或从事其它经营性活动。
8. 对于无视学校纪律,损坏公共财产、破坏公共秩序、伤害他人、酗酒、打架斗殴者,视情况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警告、罚款、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学校的处罚规定将会通知留学生本人、家人及其国家驻中国大使馆。